护理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候选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医大护理〔202430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的程序,本科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途距离给予新疆、西藏、甘肃、黑龙江等四个省份学生250元/人返乡补助,其余省份学生按照150元/人返乡补助,分别给予段江回10位同学250元/人的返乡路费补助,满颖珍15位同学150元/人的返乡路费补助,合计475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研究生校级补助符合条件3人本科生院级就业补助符合条件16人,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给予特别困难500元/人,困难300元/人,一般困难200元/人,分别给予巫美霞等3位同学500元/人的就业补助,刘子杰等8位同学300元/人的就业补助,郑华敏等5位同学200元/人的就业补助,合计4900元。

现就护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625——7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2026,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护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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