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防灾减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7日至13日
二、活动主题
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预防工作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科学分析和认真研究本单位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析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对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要高度重视“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切实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作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校园网、板报专栏、横幅标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知识讲座、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三)丰富活动内容,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1.组织一次学习培训。学校拟于5月12日(星期四下午)由保卫处组织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联络员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学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二是单位及责任人、管理人的法定职责;三是学校消防重点部位;四是防火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五是学院需要建立消防档案的内容。同时各学院要立足本单位实际,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师生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师生教职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学院要根据第一季度安全抽查督查通报的隐患问题,立即落实立整立改,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我排查、我发现、我整治”活动。要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针对暴雨、内涝、台风、地震、火灾等易发灾害带来的威胁,抓好防汛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重点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室(柜)、消防设施、供水供电系统等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分期分批抓好整改。
3.普及一次应急演练。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内涝、台风、冰雹以及火灾等事故,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熟悉各类灾害应急疏散预案,通过演练,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
4.安排一次灭火操作。各学院要根据师生教职员工的教学时间,及时与消防科联系,安排师生教职员工进行灭火操作,掌握灭火器使用的方法,为初起火灾扑救奠定技能基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总结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并于5月30日前将活动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保卫处消防科。
保卫处
2022年5月5日